原告上海信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涛公司)与被告方**、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6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信涛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方**、被告平安财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上海信涛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事故车辆修复费113,016元及物损评估费2,840元,以上两项共计115,856元。事实和理由:2018年2月21日19时40分,第三人赵*驾驶原告的车辆(车*:巴博斯wddug6hb,牌照沪b******)行至杭州市彩虹转时代匝道西向北,与被告方**车辆赣e******、第三人张科车辆浙a******、吕*车辆浙a******6发生追尾事故。经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架道路大队认定...(本文书还有204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