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张**因与被申请人乔**、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张**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1.原审判决根据房屋结构图确定乔文杰所住房屋使用面积16.79平方米,张**居住使用的房屋面积分别为17.34平方米、14.57平方米,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对于每个房屋的使用面积应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认。2.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哈民二终字第1268号民事案件法庭审理笔录中,乔文杰明确承认,其住的是最小的一间房间,使用面积应为14.57平方米。本案二审判决认定乔文杰所住房屋使用面积16.79平方米,属于认定事实不清。3.乔**向张**请求支付属于乔文杰所占份额的相应房屋价款纠纷,实质是行使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本文书还有81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