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二原告可获得赔偿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705490元(544660元+22960元+2000元+50000元+85870元)。
以上,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医疗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原告王*、马**医疗费10000元;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死亡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原告王*、马**各项损失共计110000元;以上共计120000元(10000元+110000元)。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王*、马**各项损失共计223565.20元{[(35524.45元-10000元)+(705490元-110000元)]×40%×90%}。被告张*应当赔偿二原告各...(本文书还有6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