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李*,安徽巨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六安开发区浪漫旅程主题宾馆与被告六安金太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六安金太阳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六安开发区浪漫旅程主题宾馆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董**,被告六安金太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六安金太阳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六安开发区浪漫旅程主题宾馆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房屋维修损失108867元**房屋租金损失55000元,评估费4000元,延期开业的人员工资71982元,经营收入300000元,合计539849元;2、维修好楼顶防水层。3、停止一切如停水、停电违法行为。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王**为从事宾馆经营,于2...(本文书还有20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