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与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南京麦芽金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金服公司)隐私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被告联通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麦芽金服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二被告在大河报等省级媒体登报进行赔礼道歉;2、要求二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3、要求二被告承担本次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告131××××2115的电话号码在2018年12月12日13时36分接到电话号码为150××××9272的短信息,短信内容为“王*,你在麦芽贷有欠款,还本jin1400就能结清”,在同日13时34分接到150××××9272的电话自称是麦芽贷app(麦芽金服公司的一款网络借贷产品)的催收人员,让原告就借贷关系进行还款,经原告查明,原告非麦芽金服公司借贷客户,且未收到麦芽金服公...(本文书还有224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