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云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和盛陶*有限公司(和盛陶*公司)、林**、中元国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国信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昆明市真元公证处2014年10月9日作出(2014)云昆真元证执字第11号执行证书。后我院就该案作出(2014)云高执字第22号执行裁定书。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追加第三人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化工公司)、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贸公司)、深圳市惠湘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湘达公司)、北京龙氏国际休闲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氏管理公司)、北京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广清公司)、北京世纪星源投资...(本文书还有179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