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力宝克国*****因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商标行政管理>>商标异议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18)京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9-03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力宝克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力宝克公司)因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670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7月5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明:

    被异议商标为第5979189号“锐步”商标,由德农种业股份公司(简称德农公司)于2007年4月4日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17类“农用地膜;农业用塑料膜;密封物;非包装用塑料膜;电控透光塑料薄膜;合成树脂(半成品);浇水软管;绝缘材料;防水包装物;石棉”商品上。

    引证商标为第528494号“锐步”商标,由力宝克公司于1989年9月26日申请注册,经核准使用在第25类“服装;外衣和运动服装;鞋;运动鞋和便鞋;帽子(发上为男人妇女和儿童用品)”等商品上。经续展,其商标权专用期限至2020年9月9日。

    被异议商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本文书还有217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