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王**因与被申请人张**、王**、唐**、一审被告xx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黑03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1.关于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问题。一审法院认为xx厚具体侵权及侵权行为与所有权无关的观点错误。是所有人都没有对车辆的消防安全性尽到管理者的责任,才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2.一审法院关于车辆所有人的认定错误。王**有充分证据证实张**与xx厚对涉案车辆共有。张**在消防部门的笔录真实可信。xx厚与唐**系夫妻关系,对引起火灾的车辆具有共有权,应承担共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本案经审查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本案为由“火灾”原因引起的侵权...(本文书还有121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