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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昱豪*********与上海世盛*******、上海车昌********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民事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沪011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8-05
  •  
  • 【案例概要】

    本院认为,本案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均应当属于被告世盛公司所有。理由如下:首先,从涉案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过程来看,涉案土地使用权系因袁*新家庭农村住宅拆迁,涉及到其所经营的世盛公司企业搬迁及生产经营需要,由袁*新向相关部门申请一定的土地用于公司的继续经营。故而2017年10月22日,被告世盛公司与马陆实业公司签订一份土地批租意向书。2017年12月21日,昱豪公司与马陆实业公司又签订了一份《土地批租协议书》。前后两份协议内容基本一致,且均由袁*新出面与马陆实业公司签订具体的协议。其后,2018年4月18日,以昱豪公司名义与房土局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式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上述三份协议或合同所指向的土地大致坐落位置、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等,均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本院有理由相信昱豪公司最终获得的该块土地使用权,即来源于被告世盛公司与马陆实...(本文书还有196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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