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胡**因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4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胡**因要求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丰台区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丰台区政府2018年7月13日的告知书(以下简称被诉告知书),并判令丰台区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纠正下属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推诿扯皮行为。
经查,2018年7月6日,胡**向丰台区政府邮寄《依法履责申请书》,申请丰台区政府:1、...(本文书还有5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