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白**、杨**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白**、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将属于原告母亲的占地补偿款支付给原告,标的168750.4元;2、要求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与二被告系亲属关系,被告白**系原告外祖母,被告杨**系原告舅舅,原告外祖父杨*1及母亲杨*2已去世,原告与上述人员均在同一户口本内,属于同一家庭成员。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原告尚未出生,原告外祖父(已逝)、原告母亲(已逝)与二被告以及原告老姨均分得了承包田。现土地被征占,被告杨**得到的补偿款中包括原告母...(本文书还有18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