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张**、张**、张**与被申请人田**、张**、张**、张**及原审第三人河北利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张**、张**、张**申请再审主要称,新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及石家庄市终审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申请人不服。本案是因土地使用权引发的诉讼,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拆迁安置补偿,只有对诉争土地具有使用权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现在申请人有新...(本文书还有5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