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毕**诉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下称南岗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黑01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并于2018年8月20日对毕**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2017年3月13日9时20分左右,毕**在黑龙江省委机关正门西侧人行通道向机关院内冲闯,要反映方正县公安局、国土局包庇天门乡原宏伟村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并要求见省纪委领导,后被公安特勤人员当场制止并将其领至院外西侧人行道进行劝导。劝导过程中,毕**情绪激动,推开执勤人员,欲跑到正门车道下跪以造成影响,达到其诉求目的。武警战士、公安特勤人员、信访干部迅速处置,对其进行劝解,期间毕**与执勤人员争吵并发生轻微肢体冲突。9时40分左右,毕**被带到邮政派出所进行训诫。南岗分局于2017年3月13日作出南岗公(邮政)行罚决字〔2017〕280号行政处罚决定,对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一审判决认为,南岗分局依据有效证据,认定毕...(本文书还有89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