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丁**诉被告孙**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丁**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戴**,被告孙**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给付服务费、土地转包差价款及违约金50,000.00元,庭审中增加至:一、要求被告给付中介服务费32,250.00元(10元×430垧×15亩/2)及从2014年5月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损失(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土地转包差价款64,500...(本文书还有95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