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诉被告昭通市爱尚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尚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1月11日予以受理。2013年12月17日,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吴*、张*,被告爱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系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依法取得对《绽放》、《loverain》等296首音乐电视作品进行集体管理的权利,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之规定,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集中行使权利人的相关著作权利。2013年7月,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ktv场所中使用了上述作品,并向公众提供音像作品放映进行经营活动,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该音像作品权利人的相关著作权利。原告作为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爱尚公司立即停止侵权;2、由被告爱尚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48000.00元,为调查被告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5058.7元(包括公证费1250.00元、律师费3000.00元、取证消费210.00元、其他合理开支598.70元),共计153058.70元;3、由被告爱尚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首先,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尚不能证明原告具有诉权以及是合格的诉讼主体;其次,原告诉被告侵权的证据不足,原告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综上,请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综合诉、辩双方的主张,本案的争议焦点:1、原告音集协的诉讼资格是否适格?2、被告爱尚公司是否应向原告音集协承担153058.70元的损失?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原告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
1、《流行歌曲经典(第一辑)》dvd光盘和音像作品著作权人名单、《凤凰传奇-最炫民族风》dvd光盘、《擦肩而过》dvd光盘、《爱的奉献》dvd光盘,欲证明涉案音像作品的权利人情况;
2、北京市东方公证处(2012)京东方内民证字第454、455、456、458、459、460、461、463、464、465、466、467、468、469、470、471、472、474、475号和(2013)京东方内民证字第3268号《公证书》...(本文书还有869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