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尊敬的用户您好:汇法网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1日;6月22日正常办公,在此期间,业务事宜请发邮件联系,异议处理请点击网站右侧【异议处理】模块,紧急事宜请联系13161902885。汇法网全体员工祝大家端午安康!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王**因人事争议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历史案由>>人事争议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4)本民一终字第*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4-08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王**因人事争议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2013)平民一初字第004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王**及其委托代理人佟**,被上诉人本溪市歌舞话剧艺术剧院(以下简称歌舞艺术剧院)的委托代理人杨*、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是:王**原系本溪市歌舞团事业编制职工。2006年,本溪市歌舞团与其他单位合并成立歌舞艺术剧院。王**于1985年离开歌舞艺术剧院外出演出,后一直未回到单位工作。2012年7月31日,王**以歌舞艺术剧院为被申请人,向本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事项为:1、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缴范围自1993年至2012年退休前);2、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发工资349524元;3、裁决被申请人立即为申请人办理退休手续;4、裁决被申请人赔偿因其延迟办理退休手续而给申请人造成的退休金损失8000元。2012年9月17日,本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人的仲裁请...(本文书还有236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