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被上诉人根据原审第三人的商务车队司机、班车司机的岗位工作特点,在其职责范*内,同意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符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的具体行政行...(本文书还有22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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