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贾*,男,1968年6月**日出生,住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陈*,男,1970年7月**日出生,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再审申请人刘**因与被申请人贾*、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17)辽1102民初****号民事判决和本院(2018)辽1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申请再审称:其从未给被申请人贾*出具过欠条或借据,贾*也未曾向其主张过债权。其对被申请人陈*的该笔借款并不知情,该借款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故该笔借款并非夫妻共同...(本文书还有61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