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审理南宁兴典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盛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南宁兴典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盛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227029.31元的财产...(本文书还有30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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