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甲因怀疑其妻黄某某与黎某丙曾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几年前在海南务工时听说黎某丙要找人打他,遂对此怀恨在心。2013年11月21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黄某甲酒后持菜刀前往坡那屯黎某丙宅基地,与在宅基地干活的黎某丙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扯起来,被告人黄某甲持菜刀将黎某丙砍伤后逃走。经法医鉴定:黎某丙人体所受伤属轻伤。被告人黄某甲于2013年12月2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以上查明的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过法庭质证的被害人黎某丙陈述,证人吉某、黄**、黎**、黎**、何*、黄某丙证言。现场勘...(本文书还有5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