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天和意顺公司辩称:事故车辆是天和意顺公司租赁给徐*使用,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长富公司的损失应由平安财保广东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请求驳回对天和意顺公司的诉讼请求。
被告徐**未到庭,亦未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
被告徐*辩称:徐**是我方雇请的司机,车辆是天和意顺公司的,已购买了保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被告平安财保广东分公司辩称: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险的赔偿责任,交强险方面由于事故还造成其他人员的损失,应预留部分赔偿。保险公司不承担案件诉讼费。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经审查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12月28日6时许,徐**驾驶赣c*****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c****挂号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沿衡阳市蔡伦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蔡伦大道与南三环路交叉路口左转进南三环路时,其车辆前部与沿...(本文书还有7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