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被告人赵**、梁**犯运输毒品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14)靖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4-03
  •  
  • 【案例概要】

    靖西县人民检察院以靖检刑诉[2014]5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成、梁**犯运输毒品罪,于2014年2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2月28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靖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农积德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靖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成在中越边境的大新县硕龙镇某地从一越南人要得毒品海洛因,后于2013年10月14日23时许,驾驶车牌号为桂a×××××的轿车并搭载被告人梁**,从大新县硕龙镇隘江村开往靖西县欲送给他人。途中,被告人赵*成将一包毒品海洛因及小刀、矿泉水等物交给被告人梁**,同时交代被告人梁**说如果遇警察查车就将毒品丢入矿泉水里溶解销毁等话。次日凌晨1时许,车辆行驶至靖西县化峒公安边境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拦下,当场从被告人赵*成身上及桂a×××××轿车的副驾驶座位查获净重分别为1.8克、13.6克的毒品海洛因。为证实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成、梁*...(本文书还有315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