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新疆广信德俊龙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投资公司)与被告陈**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8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文化投资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被告陈**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文化投资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资金30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43875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送达费用。事实与理由:2015年6月,经小飞虎训练营陈*江教练介绍,马**与被告相*,被告以敦煌肃北县房产公司二期开发缺少资金,需要合作为由请求原告出资,原告于2015年7月6日向被告转账支付30万元,但因项目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开工,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返还资金,被告一直推诿至今,特诉至法院。
被告陈**辩称,本案原告无事实依据,请求依法驳回,本案案由定为不当得利不正确,被告与新疆广信德俊龙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之间有合作关系,2015年7月19日,陈**与肃北肃坤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书》,原...(本文书还有14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