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曹**与被告河南两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岸公司)、刘*、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和胡**,被告河南两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刘**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被告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孔**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曹**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95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以月息2分暂计至2017年8月5日止为4238700元,自2017年8月6日起之后利息以月息2分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因经营需要多次向原告借款。经结算,截止2015年11月5日,被告尚有995万元借款本金未偿还原告。2015年11月5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据,借据注明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本金995万元,借款时间2015年11月05日起至2016...(本文书还有283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