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汤**因与被上诉人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17)湘12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6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汤**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龙*、被上诉人黄**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汤**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上诉人没有对被上诉人构成事实上的侵权,天涯论坛贴子内容并非恶意诋毁诽谤,只是对被上诉人伤害行为的描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天涯论坛的原帖在原告起诉时已全部删除,上诉人在治安调解协议书和道歉信中对被上诉人表示了诚恳的道歉,不应再重复道歉。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黄**辩称,一审判决正确,希望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黄**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在“天涯论坛”、新浪博客、东...(本文书还有382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