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害人张**陈述证实:1997年3月14日晚,我与我丈夫看完电视刚睡下,听见外边一人叫门买酒,我丈夫刚把门打开,就进来三个蒙面人,其中两个人一进门就把我丈夫按倒在地,把他手脚捆绑了,还对我丈夫进行殴打,后来我丈夫就不动了。还有一个人上床按住我,不让我动,用细铁丝把我手脚捆住,我喊叫,另一个人就用烂棉花往我嘴里塞。压住我的人还向我要钱,我说就是柜台里的那些钱,他们就在柜台里翻东西,临走时有一个人往我丈夫嘴里灌健力宝,并将小卖部里的灯泡打碎了。被抢劫的财物有现金2000元,电视调压器、衣物等。
2、现场勘查笔录证实:现场位于枕头乡苍上煤矿北张杰虎家,床南距门103cm,距南墙87cm地面仰卧一具男尸,尸体腰部西侧有一条断为三节黑色皮*,头部向西47cm处有一团细铁丝,腰部向东12cm处有一团粉红色尼龙绳**室内灯泡破碎。
3、(97)临市公尸检...(本文书还有19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