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河南新瀚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海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4月2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新瀚海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并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许**向新瀚海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许**承担。事实和理由:一、许**聚众围堵新瀚海项目,导致项目工地无法正常进出,侵犯新瀚海公司的合法权益。在一审中,新瀚海公司提交了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对赵*平制作的《询问笔录》及《自述材料》,此两项中均认可其在海尚项目工地维权,在海尚售楼部的人行道上...(本文书还有18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