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陶*与被告国网河南***********、国网河南***********、英大泰和***************、英大泰和*****************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陶*与被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滑县供电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8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陶**法定代理人陶**、委托代理人刘**,被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郭**,被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滑县供电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许**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陶*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间的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8695.91元,涉诉费用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17年7月29日,原告陶*与其哥哥陶*等几人在滑县滑园公园钓鱼,14时许在回家途中经过滑县滑园**号kvi滑道高压线路4#-5#杆时,高压线起火,从高...(本文书还有22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