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以郑*检刑检刑诉〔2018〕1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新民犯诈骗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告人张**、樊**、杨**犯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8年5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贺*、代理检察员张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高新民及其辩护人张**、陈*、被告人张**及其辩护人李**、被告人樊**及其辩护人施**、被告人杨**及其辩护人张*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诈骗罪。
2014年7月,被告人高新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被害单位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本文书还有1281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