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梁**与被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某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安阳市殷都区某街道办事处花园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殷都区花园社区居委会)、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某分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财险河南分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梁**法定代理人李**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殷都区花园社区居委会委托诉讼代理人庞**、英大财险河南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整形美容费用、护理费、交通费、餐饮费���补课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316745.76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事实和...(本文书还有265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