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封丘支公司与被告封丘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新乡市圣基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29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封丘支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签订的《封丘县平等路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交付约定的**号楼连体商业用房500平方米(**层**号平方米**层**号平方米)并赔偿相应损失1141340元(搬迁补助费按原使用面积1532平方米,搬两次,共计15320元;临时安置费请求法院按按原使用面积1532平方米计算,计算15个月,每平方15元,共计459600元;停产停业补助按原使用面积1532平方米,计算29个月,每平方15元,共计666420元);2、本案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责任保险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3年11月30日,封丘县政府公布《封丘县平等路南段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封丘县平等路南段棚户区进行改造,改造范围为:南至北干道,北***小区,东至文化路,西至平等路(具体以规划红...(本文书还有240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