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曹**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20日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6月15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徐**、被告曹**及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欠款6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系高中同学,2015年11月被告从上海来平顶山办事,给原告联系,称无住处。原告顾及面子及同学关系便答应让被告到原告处暂住,被告得知原告有女朋友的情况下主动提出为此喝酒庆祝,因原告不胜酒力回房休息,被告随之去原告卧室主动诱惑并强行与原告发生性关系。随后被告打电话纠缠原告,2016年1月,当被告得知原告要订婚,被告自称怀孕,并和原告现女友打电话让她们分手,去原告住处大闹,最后...(本文书还有109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