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云民商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受理现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罗**、何**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11.4985万元及相应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6年5月20日依照本案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地址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本院于2016年7月4日起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连续查询并调查了被执行人罗**、何**名下银行存款、车辆、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了被执行人房产登记信息,发...(本文书还有5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