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郭**、郭**、马**、王**、崔**、王**与被告张**、梨树县丰泽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泽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及其与郭**、郭**、马**、王**、崔**共同委托代理人关*、尹*,被告张**与丰泽公司共同委托代理人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郭**、郭**、马**、王**、崔**、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二被告返还郭**借款本金39万(利息按月利2%,计算至2018年3月31日为318613元,从2018年4月1日计算至给付之日)。2、请求依法...(本文书还有110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