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宣威市人。
被告刘**,宣威市人。
被告王**,宣威市人。
原告刘**、王*与被告王**、刘**、王**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9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王*及其委托代理人袁**、胡**,被告王**、刘**、王**及其委托代理人徐兴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王*诉称,原告刘**与被告王**、刘**系儿媳公婆关系、与被告王**系叔嫂关系,被告王**、刘**系原告王*爷爷奶奶、被告王**系原告王*的叔叔。原告家平时与被告家关系就不好,2014年1月20日20时左右,原告刘**发觉自家灯光忽明忽暗,随之发现自家经过王**家木房子瓦檐口的电线被人破开,王**家的电线接在自己电线上,原告刘**向众人问个究竟,便遭到刘**的恶意咒骂,咒骂一直持续到夜间,1时20分左右,王**、王**从宣威赶到原告家门前,王**、王...(本文书还有291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