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李**、金**诉被告张**、昂**生命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历史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5)石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6-01
  •  
  • 【案例概要】

    被告张**,云南省石林县人,住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现在宜良监狱服刑。

    原告李**、金**诉被告张**、昂黄金生命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唐云龙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金**及共同委托代理人姜**、张**,被告昂黄金及其委托代理人李**,被告张**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金**诉称,2015年3月22日17时许,原告亲属李*、被告昂黄金等七、八人一起在石林县城桂芳饭店吃饭。期间,被告昂黄金喊着李*一起找张**催讨债款。在张**住处催讨债款过程中,与张**发生争执,被告昂黄金看见张**从电视机旁拿了一把跳刀。由于张**还钱的态度不好,被告昂黄金未拿张**还的钱。之后,昂黄金、李*就跟随张**出来,李*在张**前,昂黄金在张**后。当三人行至石林大酒店旁移动公司营业厅人行道时,被告张**拿出事先准备的跳刀捅了李*一刀,致李*送天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昂黄金漠视自己叫...(本文书还有398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