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山东鲁泰********因与被上诉人陈**技术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5)鲁民三终字第*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5-11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技术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济民三初字第28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侯**,被上诉人陈**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陈**在原审中诉称,陈**原是济宁矿业集团太平煤矿(简称原太平煤矿)的总工程师,副矿长,2000年4月退休。自退休至2007年底,原太平煤矿多次下发聘书,聘任陈**为矿长技术顾问,继续负责退休前的技术开发工作,并承诺,陈**在聘用期间的工资奖金享受副矿级待遇。在被聘用期间,陈**及其所领导的课题组经过不懈的努力,总计完成了四项科技成果,均通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的鉴定,并全部转化成了生产力。但原太平煤矿(后整体合并到山东鲁泰煤业有限公司)没有支付科技承包合同约定的对价(该案已作为技术合同纠纷两审终审)。为此,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2)民申字第****号民事裁定,指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陈**应得第三次科技成果转化奖1947375元,因陈**在初次起诉时只主张345688元,故山东鲁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泰煤业公司)尚余下1601687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奖未支付给陈**。除上述第三次科技成果转化奖之外,按照陈**与原太平煤矿签订的《科技创新及生产力转化合同》的约定,鲁泰煤业公司还应向陈**支付第四次科技成果转化奖,即《“三下”厚煤层高采出率膏体填充开发新技术研究》,鉴定文号...(本文书还有633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