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诉被告任**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3月2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于2014年4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张*、李**,被告任**的委托代理人庞**、杨**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音集协诉称,原告系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经权利人授权,原告依法取得对本案“1、《放风筝》演唱者:耿**;2、《北京的金山上》演唱者:才旦卓玛;3、《有一个美丽的地方》演唱者:曲比阿乌;4、《回娘家》演唱者:李**;5、《敖包相会》演唱者:吕**、乌**;6、《翻身农奴把歌唱》演唱者:才旦卓玛;7、《紫竹调》演唱者:陶**;8、《浏阳河》演唱者:李**;9、《大拜年》演唱者:卢**;10、《唱支山歌给党听》演唱者:才旦卓玛;11、《大坂城的姑娘》演唱者:克里木;12、《在银色的月光下》演唱者:刘**;13、《人说山西好风光》演唱者:张*;14、《故乡》演唱者:斯琴格日乐;15、《别让我猜》演唱者:斯琴格日乐;16、...(本文书还有196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