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诉被告杜**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3月2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于2014年4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张*、李**,被告杜**的委托代理人杨**、杨**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音集协诉称,原告系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经权利人授权,原告依法取得对本案“1、《肩膀》演唱者:满*;2、《奇迹》演唱者:满*;3、《最爱》演唱者:满*;4、《背影》演唱者:满*;5、《为你写首歌》演唱者:满*;6、《一路落花》演唱者:满*;7、《四舍五入》演唱者:满*;8、《豆浆油条》演唱者:林**;9、《木乃伊》演唱者:林**;10、《编号**》演唱者:林**...(本文书还有1466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