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李**因与被上诉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不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南市民三初字第2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4年6月1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7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李**的委托代理人何**和被上诉人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因当事人申请和解扣除审限1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由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兄弟公司)是涉案音乐电视作品《hasit》、《翅膀》、《朋友难当》《求爱歌》、《人间》、《天下无贼》、《dreamparty》、《g大调的悲伤》、《光芒》、《如果爱下去》、《我们说好的》、《我走以后》、《这该死的爱》、《一个人唱情歌》、《我不是我自己》、《奇幻之旅》、《想哭》、《某某》、《且听风吟》的著作权人。
2008年9月5日,音集协作为甲方与华谊兄弟公司作为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就其拥有的音像节目著作财产权授权甲方管理。其中,音像节目包括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和与音像有关的电影以及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合同第二条约定:“1、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本文书还有60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