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0年5月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0年3月原告成**家的房屋要拆除,原告成**就将拆除房屋的旧砖送给被告郑**。后经蔡宝生介绍,被告郑**以每天50元的工价雇佣蔡万明给其捡砖。2010年3月18日,蔡万明在原告成**拆房现场捡砖时,被拆房掉下的砖块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10年3月20日,原告成**、被告郑**、死者家属王*子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由原告成**、被告郑**一次性支...(本文书还有467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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