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审理查明事实与原审查明一致。双方当事人二审期间均没有提供新的证据。
本院认为,关于被上诉人沈*是否应就韩**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问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认定:一、韩**职工医保病历记载,其有××史30年,有××史;二、韩**生前曾多次前往永泉浴室洗澡,其对该浴室环境、状况应当了解。其在2013年12月27日前去洗澡时,应当考虑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合;三、涉案浴室休息室地面铺有防滑垫、浴室内地...(本文书还有400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