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申丝凯乐物联网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第一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29日立案受理后,于2014年11月24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因案情复杂,于2015年1月6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15年2月3日、2015年6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上海申丝凯乐物联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本文书还有975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