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
原告长沙市湘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博公司)与被告湖南筑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王*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蔡厚成、喻*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2015年4月21日本院根据湘博公司的申请追加曾*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并于2015年8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湘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戴*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筑金公司、曾*经本院公告送达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湘博公司诉称:2013年5月14日,湘博公司与筑金公司签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屋面漏水维修防水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湘博公司承包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等屋面漏水维修工程,并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进行了约定。湘博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施...(本文书还有19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