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审述称:方**受广信彩钢雇佣,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朱**受伤一事不存在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故方**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方**为广信彩钢运送钢材不是长期的,而是临时的,这趟就是600元。共有六捆彩钢,在放第三捆彩钢时,第二捆彩钢倒了,当时没有看到朱**。朱**是在方**的工作地点受的伤,后被方**送到医院,并为其垫付了16000元医疗费,对此朱**也承认。
刘**一审述称:刘**和广信彩钢租的是一个厂房,各干各的活,我承包的是平整启翔型材土地的活,面积为12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元钱,共24000元已经分三次结清了。朱**是我雇来平整土地的,每天120元工资由我开,朱**受伤时我不在现场。方**应承担责任,不足部分广信彩钢负担,我雇佣朱**平整土地,但没有让其去彩钢那儿干活。
一审法院查明:2012年2月,启翔型材对外发包工程,广信彩钢承包了钢结构厂房工程,约定由广信彩钢为启翔型材制作和安装钢结构厂房。2012年5月28日午饭后至下...(本文书还有21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