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经审查认为,本市行政区域全部为规划区,各项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城镇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本案中,潘*园街道办事处接到居民举报,对再审申请人在其房屋窗户外搭建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调查,在再审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应规划许可且再审申请人不自行拆除的情况下,于2017年12月11日组织有关人员对涉案设施进行了拆除。此后,再审申请人又实施了相同的违法搭建行为,潘*园...(本文书还有44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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