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崔**因与被申诉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下简称西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30日作出(2017)京02行终****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崔**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京检行监(2019)****号行政抗诉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31日作出(2019)京行抗4号行政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闫俊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王*涵、检察官助理李*阳出庭,崔**及其委托代理人王*、西城分局之委托代理人蔡*、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检察院抗诉认为:原...(本文书还有6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