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白**,男,1976年8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李家峪村农民,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白**,男,2001年3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李家峪村农民,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白*(陈*之母兼其法定代理人),女,1983年6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李家峪村农民,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陈*,男,1977年3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陈*,女,2007年6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再审申请人白**、白**、白**、白**、白**因与被申请人白**、白**、王**、白**、白*、陈*、陈*共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本文书还有13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