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李*1、蔡某与被申请人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银行)及一审被告宁夏华酉森商贸有限公司、灵武市国巨商贸有限公司、李*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宁0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李*1、蔡某申请再审称: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李*1、蔡某提交的贷款账户明细单可以证明涉案贷款的本金已于2017年9月21日偿还完毕。黄河银行...(本文书还有46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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