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陈**,男,汉族,1973年12月**日生,住云南省文山市三鑫机电城东门旁**。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谢**,女,汉族,1977年10月**日生,住,住云南省文山市三鑫机电城东门旁**/div>
再审申请人杨*因与被申请人文山州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公司)、陈**、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2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杨*申请再审称,二审认定被申请人已付杨*利息91.5万元错误。基于陈**提交的37.5万元取款回单及证人代某的证言,二审认定陈**于201...(本文书还有1619字未显示)